knightinsky的blog -《校园日记》

星期一, 九月 22, 2008

校园日记(十三)

那天,我第一次在学校被人家骂到狗血淋头。平时最多是冷言冷语,不至于骂,因为要照顾到老师的尊严。而这次真的是骂到整个办公室的人都静掉不敢讲话,而且办公室内还有学生在场。

上两个星期五,学校有一个学生因为超过60天没有来学校,所以被开除了。这个中四的孩子很可怜的,小学二年级的时候父母离异,以至缺乏了家庭教育。我带他 到新山州教育局去申请恢复学籍,新山那边说需要时间处理,要我们回去等两个礼拜收信,如果批准的话,再后去县教育局处理。

处理完毕以后,我想:与其给他回家无所事事或是出去外面惹事,倒不如照样叫他来学校上课。反正他当时被开除后也是照样来了学校接近10多天才因为其他事件被赶出去的。我就要他照样来学校,而且每天都要来。

谁知道,他回去学校以后,他的级任看到他来,就问他:“怎么你还来?谁叫你来的?”

根据我的观察,这个级任向来很不爽我管他班上的事情。他跟这一班的关系也不是很好。这一班的学生尊敬我多过尊敬他。由于我常常帮这一班,加上这个级任的性格也很“辣”,所以常常我是白脸;他是黑脸。

他也很识趣,他知道如果说是我叫他来的一定会给我惹麻烦上身,所以就闪这个问题:“我做么不可以来?我明天还要来!”

谁知道他旁边的朋友竟然跟那个老师说是我叫他回来的,还说是我叫他“每天”都要来。他听到之后马上黑脸,留下一句话:“你们留在班上,哪里都不要去,我去 找他!”说完,就一路冲进办公室。门一开,就对我破口大骂!说我不照规矩办事,让他在register book上面很难做记录。而且还说我这样做会给其他学生不良示范,认为以后如果被开除也无所谓,反正MR LAU会帮忙弄我们回来。由于他骂的在情在理,而且的确是我自己多事去管人家班的“家事”。虽然他的态度极度恶劣+泼辣,但事实上我的确有错,只好任由他 骂。

被他骂之后,这件事情在办公室里面迅速传开,陆陆续续都有老师问起这件事。很多老师都劝我帮学生的时候应该要保护自己,不要惹祸上身(因为是我不按照程序来走,叫他回来)。而且,不要树立“黄大仙”的形象,一方面对学生纪律不好,一方面我们的确是肉骨凡胎,能力有限。

那天以后我的情绪很低落,连学生都察觉得到。当然,那一班肯定知道他们级任来办公室杀人的事情,可是连其他班的学生都知道了。连续好几天都是阴天。

不过我很肯定,针对这件事情,如果再来一次,我还是会做同样的事情。犯贱。

4 Comments:

  • 阿建挺你的說!
    你是阿建心目中
    很偉大的老師~
    萬歲!!!
    我覺得,那種潑辣的人
    一點也沒有當老師的資格
    簡直是教育界的敗類
    自己都教不好
    怎么去教人的說?
    更何況,他抹殺了一個學生的未來
    學生不來上課
    老師應該要自動自發去做家訪
    去勸勸那個學生

    教了兩個多月的書
    我發覺
    只要自己肯用心
    學生就能感覺到的
    沒有問題學生
    只有師生之間的隔膜
    就看看我們要用什么方式
    去融化這道隔膜

    老師,你加油的說!!!

    By Blogger 戴健平, at 星期二, 九月 23, 2008 5:26:00 下午  

  • 考虑到学生的家庭背景,再给予帮助,这点你的确做得很对。你的热忱与勇气,也让我十分佩服。

    只不过,你是否也间接向其他的学生灌输了“有什么事,犯了什么校规,找 MR LAU 就能解决”的概念呢?

    仍是被停学的学生,又回到学校上课,班主任不知情,校长不清楚,训导处也没有记录,就只有一句“ MR LAU 允许我来上课”。

    没错,你成为了学生们心中的英雄,而根据校规办事的其他老师,就变成了学生们心目中的坏人。

    校规虽然有很多漏洞,但那是约束学生的一种条规。虽然不近人情,还是有它的效用所在。你公然挑战校规,算是为学生树立好榜样吗?以后,谁还会理校规啊?

    为了不让学生在两个星期之内无所事事,是否有其他折中的办法呢?譬如,先跟训导处或校长商量,或由你做担保,让学生写一封悔过书,我想,那应该会比没有通知任何人就让学生回去上课更加好吧!至少,你的同事心里会舒服一点;而你,也不至于被当众大骂。

    你想帮助学生的心理,我能明白。只是,在你帮助学生的同时,是否也要想想其他方面呢?学生是人,你的同事也是人。你尊重你的学生,是否同时也应该尊重你的同事,并不让其他的学生也讨厌该老师呢?

    你有你对学生的一套,别人也有自己的一套,谁的方法对或错都不是我们所可以批判的。如果让学生只服你,而不服其他老师,只听你的话,而不听其他老师劝,那你算是成功了吗?

    聪明如你,与其一再成为其他人的箭靶,是否也想想如何让你的同事心服口服,让更多人以你的理念来重整我们的教育呢?

    帮助学生是义务,我十分钦佩你的勇气和热心,衷心的提醒,小心,不要被学生利用你的热忱,现代的小孩,有些还真的是挺狡猾的。请你务必要小心为上,不要坏了自己的前途,这么有热忱的老师,要是不能再执教鞭了,会是大家的损失。

    By Anonymous 同行, at 星期二, 四月 28, 2009 1:09:00 上午  

  • 哇,这个说话的语气感觉上不时“同行”哦,好像是“同事”哦……嘿嘿,你是谁啊?告诉我啦?(^_^)

    关于挑战校规的问题,一些特定的校规我还真的是有意思挑战的。但是,针对这件事情来说,我纯粹是想要帮学生咯,没有想到什么英雄形象。事实上最后给人家骂也变成了狗熊 ,哈哈!

    意外的是:现在我跟这个老师的交情还不错哦!不打不相识,骂过了就算,不放在心上。这个老师直率的性格让我觉得蛮好玩的!:P

    By Blogger knightinsky, at 星期三, 四月 29, 2009 12:17:00 上午  

  • 我们有着不同的校长,所以不是同事,只能算是同行吧!

    曾经还可以算是同学呢!

    我完全没有任何指责则或批评的意思,纯粹只是以一个同行的立场来表达我的看法。

    重点其实很简单,不要危害自己的未来。如果你不能当老师了,那就更加无法帮助学生了。

    下个星期的Induksi见!

    By Anonymous 同行, at 星期二, 六月 02, 2009 3:05:00 下午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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